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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9-03-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闽西职院党字〔2009〕5号

关于印发《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院内各支部、部门、单位:

现将《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支部、部门、单位于3月31日之前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并将学习情况报送到学院计生办。

附件:1、《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中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口  计划生育   通知

抄送:院党政领导,存档。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龙岩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岩委办〔2009〕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求先行当前锋”的实践要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利益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院计生工作的稳定,逐步提高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政策生育率达到100%、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100%、避孕及时率达到100%、育龄职工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以上、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100%、流入人口管理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第一要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作为建设省级示范性院校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我院人口计生工作,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签订计生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向各部门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各部门向教职工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生责任分解到各部门、每位教职工,严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我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落实。

3、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校园网、宣传栏、专题讲座、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有目的性地宣传,向全院师生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等,举行一次计生专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邀请专家进校园作一场专题讲座,组织院领导、中层干部、支部委员、辅导员、计生联络员、计生办成员参加国情、计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讲座;针对大学生青春期非常时期,各系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进行一次性知识健康教育及女性生殖健康教育。

4、依法落实双查和节育措施。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双查和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政策外生育。要采取教育、经济、行政、法制等综合手段,坚持严格的双查制度,要严格节育政策,充分动员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不按时进行双查和落实节育措施的,按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奖惩规定》处罚;对在落实双查和节育措施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法律和节育政策的严肃性。

5、不断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服务,寓管理于服务当中。我院流动人员主要是食堂、校外店铺人员、租用教职工房屋人员,为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一方面要及时做好流动人员变动情况登记、婚育节育情况登记工作,与房屋出租户签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认真做好每年三次以上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工作;另一方面房屋出租户要承担起房东的责任,做好《单位宿舍计划生育信息变动通报单》填写,并且明确租房人员入住、搬出、结婚、生育四种情况,落实好租房人员个人具体信息,如有变动须及时上报学院计生办,切实加强对学院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6、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严格履行人口计划生育相关职责。针对我院挂钩扶贫村是上杭县步云乡兴隆村的具体情况和我院实际,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帮扶任务落实。由指派的驻村干部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拟定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把计生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帮扶政策落实。结合教育行业特点,认真落实帮扶政策,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为计生困难户子女尽力提供救助,帮助完成学业。

三是帮扶对象落实。争取市计生委和步云乡政府支持帮助,确定5户计划生育特困户作为帮扶对象。

四是帮扶措施落实。深入调研帮扶户情况,与计生户签订帮扶协议,建好帮扶户人头档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加强与帮扶户的联系,经常深入帮扶户家中,了解其生产发展状况、子女就学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帮助落实解决。

五是对在校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对象,学院将在帮扶中给予倾斜,尤其是在奖学金、助学金中的评定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帮扶政策。

四、奖惩办法

1、学院出台独生子女相关优惠政策,建设好台帐和独生子女费发放帐,及时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即单职工250元,双职工500元;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将按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结合学院和挂钩村的实际,对于遵纪守法,积极配合计划生育者,通过扶助帮扶、优先优惠等方式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当事人严格依照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奖惩规定》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和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促进我院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学院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1、出生人口的政策符合率100%、出生统计准确率100%。   

2、综合避孕节育及时率100%,当年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到位率100%。

3、查环、查孕到位率100%。

4、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已婚育妇人流率<1.5%。

5、人口出生申报及时率l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落实率、办证率100%。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流入人口的验证率达100%。

7、对单位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职工按管理权限处理及时率、到位率100%。

    8、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0%。

    二、工作措施

1、在学院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中心、馆)、系(部)〔以下简称“部门(系)”〕负责人亲自抓,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部门(系)的职能作用和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2、各部门(系)要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组织开展“人口教育进校园,健康知识入课堂”活动,将人口国情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纳入日常教育的内容;开展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教育和形式多样的婚育新风宣传活动;各系(包括中专部、助学考试中心)要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进行一次性知识健康教育及一次女性生殖健康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

3、结合我院实际,离退休教职工及户口在辖区的子女的计生监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已毕业但户口还留在学校的学生的计生监管工作由所在系负责(学院保卫处每年通报相关名单);租住学校教职工房屋人员的计生监管工作由出租户所隶属部门(系)负责;学院食堂店铺从业人员及其它在校务工人员的计生监管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4、严格实行持证生育,要督促本部门(系)的新婚夫妇怀孕五个月内必须领《生育证》,禁止婚外生育、非法收养、送养及遗弃孩子;婴儿出生后,须在本月内(月末日出生婴儿,须在次日内)申报;婴儿出生两个月内要持生育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节育证、知情选择协议书和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婴儿户口入户手续。

5抓好已婚育妇的双查管理,各部门(系)要督促已婚育妇参加一年三次的“双查”工作,工作无落实者,按学院《人口与计划育问奖惩规定》追究部门(系)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 

6、切实抓好本部门(系)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抓好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督促租住在本单位内公房和私房的流动人口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协助做好验证、跟踪等工作,对不履行职责者,学院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对留容政策外怀孕处以3000元的罚款;有意纵容、包庇,导致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每例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7、学院每年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门(系)计生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系)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落实职责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区分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工作严重失职的,实行“一票否决”。

8、为确保实现计生达标,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1人次(包括流动人口)的部门,给予一票否决,并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

三、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部门(系)领导变动的影响,部门(系)领导变动必须做好计划生育交接工作。







中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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