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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职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3-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6〕5号)文件精神,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6.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基本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6000人,在编教职工505人,其中专任教师312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职工170人,“双师素质”专业教师的比例达92%。设有11个系40个大专专业,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办“机械设计及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工程”两个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目前有省级示范专业9个,省级精品专业7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综合教改试点项目1个。拥有省级专业带头人10名,省、市级教学名师14名,省“千百万”人才1名,龙岩市杰出人民教师1名。建有校内实训室137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2个,校外实训基地241个。教仪设备总值9522.62万元,图书馆藏书53.2万册。学院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对48个工种(岗位)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共有31个专业面向福建招生,总计划162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高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办负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二) 录取条件

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今年高职招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须达到“保底线”。

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三)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高中生录取时,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6.中职生录取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收的交通运输类、制造类职业技能测试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组织;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招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7.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8.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9.男女比例:不限。

10.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院工科专业。

11.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被我院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一致。

第六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工作。

2.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30

联系电话:0597—2589999(林老师)

0597—2587777(李老师)

0597—2751453(邱老师、传真)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mxdx.net/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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