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修订)
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程》,参照其它高校图书馆管理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读者入馆须知
1.学生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教职工凭借书证或校徽入馆。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
2.提倡文明礼貌,禁穿拖鞋、背心进馆。
3.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4.禁止携带食品进馆食用。
5.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盗窃、撕割书刊报纸。
6.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7.严禁夹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出馆。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仪报警,请主动检查原因。
8.严禁在馆内吸烟。
9.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二、借阅卡管理办法
1.教职工凭本部门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办理借书证;学生读者以本人校园“一卡通”作为借阅卡。
2.院外借调人员、校企合作单位读者等,凭本校有关部门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和本院职工担保,可办理本馆借阅卡。
3.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退学必须收回借阅卡。
三、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借阅卡或“一卡通”借阅图书。
2.进入书库从书架上取书阅毕,请放回原处或放在书桌、书车、中转架上,勿随意乱放。
3.办理借阅手续,应持书和本人借阅卡到总服务台办理。本人应认真核对借阅信息、检查书刊污损等情况,确认无误方可离馆。
4.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每本书可续借一次,续借图书应在到期前持该书或卡到总服务台办理;逾期未还,每册书每超期一天罚款0.10元;确属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应出具有效证明;寒暑假期前借书,借期扣除寒暑假天数计算。(具体借期见下表)
5.随书光盘可外借,不得损坏,随书归还。
6.各类读者允许借阅册数及期限规定如下:
读者类别 |
册数 |
借期 |
续期 |
在职教职工 |
20 |
一年 |
一年 |
退休教职工 |
10 |
半年 |
半年 |
学 生 |
8 |
20天 |
20天 |
校外读者 |
5 |
备注:续借时间从续借当日起计。
7. 超期罚款用校园卡刷卡或到校财务处交纳(图书馆不收现金)。
四、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读者阅读报刊时,每人每次限取期刊1册或报纸1份,阅毕放回原处。
2.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环境的安静、整洁,禁止在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的行为。
3.本室报刊只限厅内阅览,恕不外借,如需复印,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请勿将报刊带出室外。
4.请自觉爱护报刊,请勿随意涂写、撕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请勿抢占座位,离开时请随手摆放好椅子,收好书刊,保持桌面整洁。
五、过期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报刊合订本只供阅览,概不外借。读者若需资料,可复印获取。
2.库内存放的报刊合订本,每次限取一册,阅毕放回原处。
3.读者必须自觉爱护报刊,不得损坏,违者按章处理。
4.提倡文明阅读,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5.自觉遵守阅览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六、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1.学生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登录上机,教职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台登记开通上机。
2.上机过程中出现故障,请立即联系管理人员,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3.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配置。
4.读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管理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5.读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得利用网络发布、转贴、查阅、复制和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6.读者不得下载黑客程序,严禁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或故意携带有病毒软盘或光盘进入计算机网络。
7.读者下载的数据,请及时妥善转存带走,本阅览室不负责保存用户下载的资料。
8.服从管理员安排,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本室设施,维护学院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拆装。
9.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请勿携带食品进入,严禁抽烟、用火。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图书丢损赔偿办法
(一)丢失图书处理
1.可用相同的新书抵赔,并缴付加工费每册3.00元。
2.无法以新书抵赔,则按下表倍数计算赔罚现金:
出版年 |
3年内 |
4—6年 |
7—9年 |
10年以上 |
倍数 |
2 |
3 |
5 |
9 |
说明:
①表中倍数系所赔图书标价的倍数。
②成套书丢失一本,按成套价计赔,同时余书归图书馆。
3.赔偿图书时如已属超期,应同时按超期处理。
4.赔偿现金后,如在二个月内复得原书,可归还原书并持赔款收据退还赔款。但须按超期规定处理,超过二个月不予退还赔款。
5.随书光盘丢失,以原书的半价赔偿。
(二)污损图书处理
还回图书,如出现以下情况,且无加盖本馆残损章的,按下表处理:
种类 |
处理办法 |
1.划线、圈点、批注、搞脏、撕割 |
每处罚0.5元 |
2.受水、酸、油墨等污损或撕破1/2页以上 |
每张赔偿1.00元 |
3.丢失书标 |
每个赔1.00元 |
4.丢失条形码、磁条 |
每条赔2.00元 |
以上污损以尚能阅读为限,否则按丢失图书处理。
(三)偷窃图书处理
1.以下情形按偷窃图书论处:
①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书私自带出馆外;
②在书库内以各种形式破坏图书防盗措施。
2.偷窃图书者,给予以下处理:
①追回所偷图书,并扣卡一个月,每册图书按原价10倍罚款;
②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所有赔偿款项到学校财务处交款,图书馆凭收据处理。
八、报刊损坏赔偿办法
(一)损坏报刊处理
1.凡损坏报刊、应以相同的报刊抵赔;合订本还应缴付加工费2元。
2.如无法抵赔,则按下表倍数赔偿现金。
类别 |
报纸 |
中文期刊 |
外文期刊 |
单本 |
合订本 |
不论单本或合订本 |
一张 |
合订本 |
一般 |
专业 |
一般 |
专业 |
按月/年价 |
月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折人民币) |
倍数 |
1 |
1 |
1 |
2 |
2 |
3 |
3 |
3.对于已停刊的报刊,以停刊当年总价的5倍赔罚。
(二)污损报刊处理
1.读者阅读报刊,应先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 应及时提请管理人员处理,以明责任。
2.报刊污损、撕页(尚能阅读)等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在报刊上划线、圈点、批注、弄脏、撕破,每处罚0.5元,以当年年价为限。
②撕、割现象(包括开天窗);报按当年月价2倍赔偿,刊按当年年价2 倍赔罚。
(三)偷窃报刊处理办法
1.凡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作偷窃报刊论处:
①擅自将报刊带出阅览室或馆外者。
②冒用他人借阅卡借阅书刊者。
2.凡偷窃报刊者,给予以下处理。
①扣卡一个月并追回所偷报刊,按报刊年价10倍罚款。
②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学生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所有赔偿款项到学校财务处交款,图书馆凭收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