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办的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5-28    浏览次数: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含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就业服务--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事项名称

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依据

1.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 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4〕1号);

3.《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师范类毕业生高校前就业指导职责分工的通知》(闽委编办〔2015〕244号);

4.《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有关意见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15号)。

申报类型

受理我省普通高校2005年以后(含)的本科毕业生,2003年以后(含)的专科毕业生和1999年以后(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①遗失补办;②放弃升学补办; ③延迟毕业补办;④延期补办; ⑤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⑥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承诺期限

即办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结业变更毕业补办,需提供结业报到证原件;
2.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需提供报到证原件;
3.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91625、87091611、87091603、87091605

监督电话

电话:0591-87091465

受理形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详细见福建省教育厅办事大厅http://www.fjbs.gov.cn/service.action?fn=detail&unid=CAF74630BFEBA20D7F2A828D6DAB6A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