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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zrf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点和毕业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2310)(附件1),现将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点工作要求

1.各助学点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相关要求,通知预毕业生进行毕业申请。

2.各助学点应526日前进行初审,并将学生本人签字的《确认授权书》、助学点审核的学生《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生鉴定表》等材料,按《预毕业生简表》(附件7)排序整理后报送我院。

二、学生毕业申请流程

预毕业生应在518—525日期间,按照流程进行毕业申请。

(一)上传近期照片

考生应上传近期照片(应严格如下要求进行操作)。因学生照片不合要求导致毕业申请不通过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缴交审定费

考生在照片通过后,在系统缴交毕业生审定费50元。

(三)网络上传材料

在平台上填写、打印《确认授权书》、《预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鉴定表》和等材料,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平台。

1)《确认授权书》。本人签字后拍照上传。

2)身份证件(正面)。将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 :有效居民身份证、境外身份证或护照)拍照上传。

3)《预毕业生申请表》。本人签字后拍照上传。

4)《毕业生鉴定表》。本人签字后拍照,经助学点盖章后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确认预申请”,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已完成毕业预申请;反之,未完成申请。

(三)上交纸质材料

考生完成毕业预申请后,应立即向本人所在助学点上交以下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的《毕业生鉴定表》1份。

2.本人签字的《确认授权书》1份。

附件:

2023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网络预申请毕业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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