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职成〔2018〕4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
“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2018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二元制”试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相关合作企业共同申报。原则上,每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申报专业不超过5个、其他学校申报专业不超过4个,每个专业合作企业不超过4家,每家企业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职院校联合申报。
二、招生对象
“二元制”试点招生对象为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与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18年3月31日),需提供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二元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总体目标、基本思路、主要措施、保障机制等;
3.“二元制”改革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试点院校与企业签订的“二元制”合作办学协议等。
上述材料分专业报送,每个专业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
四、有关要求
1.原则上,申报院校与合作企业应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对于省级行业性职业院校、申报院校在全省具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企业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高职院校未开设的相关专业、2017年已合作开展试点的院校与企业等需要跨区域开展合作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出申请。
2.对于2017年的“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如2018年需要继续招生,应重新申报。
3.请申报院校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施政,电话:0591-87091249),电子版发送至fjzc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 1月31日
附件:
福建省“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设区市教育局(省级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制
2018年1月
填写要求
1.本申报书由申报“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牵头单位(高职院校)填写并报送。
2.请用四号宋体填写,行间距为20磅。
3.请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单独装订,不另做封皮和装裱。
4.本申报书一式3份,于2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发至fjzcc@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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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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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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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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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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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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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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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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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拟招生数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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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 责 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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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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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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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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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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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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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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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分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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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500字以内)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2000字以内)
四、项目保障
五、审核意见
申报 院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合作企业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院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