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第二期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的部署要求,保障我校智慧文旅运营服务专业群(A类)、有色金属新材料智能生产专业群(B类)建设任务高质量推进,实时监测项目建设成果、任务进程、质量、资金使用与成效,系统解决“双高计划”建设过程化管理,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双高计划”管理与监测平台的设计方案,欢迎具备相关资质与服务能力的单位(以下简称“应征单位”)参与。
二、征集内容
应征方案需紧密结合我校第二期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核心模块,需体现可行性、创新性与高职适配性:
1.“双高计划”建设质量提升咨询服务
以《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期验收和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5〕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设计依据,为我校2个高水平专业群(智慧文旅运营服务A类、有色金属新材料智能生产B类)提供全周期建设指导与科学咨询,包含建设方案优化、绩效指标拆解、成果培育规划、中期及验收迎评辅导等专项服务;
组建具备国家级或省级“双高计划”建设经验的专家团队,参与年度建设任务的规划论证、过程检查与绩效评估,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现场诊断、2次专项培训,确保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协助学校完成省厅要求的年度绩效自评、成果目标量化清单填报、标志性成果培育,指导专业群完成新兴专业培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核心任务,提升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与成果质量;
每季度提供阶段性诊断报告与针对性改进建议,针对建设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助力学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区“双高”建设典型经验。
2.双高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
(1)构建覆盖“领导驾驶舱、项目管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成果管理、文档中心”六大核心模块的一体化“双高计划”管理平台;
(2)实现建设任务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支持五年任务年度分解、进度自动跟踪、超时风险预警、年度自评报告/总结材料自动生成等功能,适配省厅智慧教育平台数据报送要求;
(3)提供绩效指标动态监测与可视化展示功能,支持按专业群、建设领域、时间维度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直观展示建设成效;
(4)支持多级用户权限管理,满足校领导、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普通教师等多角色协同办公需求,实现建设过程文档全留存、可追溯;
(5)平台须具备良好的扩展性与兼容性,支持与学校现有智慧校园、财务系统数据对接,符合国产信创要求,适配国产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环境;
(6)数据安全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提供5年原厂质保服务,保障平台长期稳定运行,建设期内提供免费功能迭代升级。
三、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职业教育“双高计划”项目咨询服务经验,至少拥有3个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备成熟的双高建设管理平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平台在至少2所及以上高职院校落地实施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
4.拥有稳定的专家服务团队,核心专家需具备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或评审经验,提供专家聘用证明及相关资质材料。
四、公告时间
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1日24时止
五、征集方式
应征单位需同时提交应征方案纸质版与电子版,并于2026年4月21日24时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方案需包含详细服务内容、实施计划、项目预算报价、相关案例佐证材料等内容。
电子版方案发送至邮箱:mxzyjs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双高计划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单位名称”,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纸质方案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邮寄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闽大路8号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协成楼209室双高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06015187
六、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活动期间所有材料由我校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校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建设方式。
3.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应征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如未提供,视作方案无效)
5.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应征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6.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7.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