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社会服务 >> 正文 [关闭窗口]
城乡建筑学院与新罗区法院举行互动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1-11-20  浏览次数:

11月19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与城乡建筑学院院校互动合作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卢伟耀,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福明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364FF

 

    卢伟耀书记代表学校对市、区两级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表示欢迎,并对长期以来对我校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城乡建筑学院与新罗区人民法院院校互动合作,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之一,将为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提供法律支持,为强化我校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开辟了新的途径,必将推动我校法治文化品牌和法治校园建设,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于学校“双高”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他要求,学校及二级学院以此为契机,在市、区两级法院的支持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激励师生员工“学法、知法、守法”,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迈上新台阶,积极为推进法治龙岩建设贡献闽大力量。双方着力基层共建,深化产教融合,形成合力打造国家级品牌。

 

2B507

余福明副院长在讲话中认为,加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提升法院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高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他希望,双方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搭建院校“教育、普法、服务三结合”的新平台,加强交流合作,打造“产教融合”研学基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法治校园示范基地。他强调,双方要注重实质化联动,促进高校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助推理论与实践相得益彰,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业审判能力,又提升课堂教学的实务性。要注重系统化推进,学会登高望远,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工作机制,助力法院与学校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48C45

新罗区人民法院洪炳龙书记、城乡建筑学院李志文书记代表双方进行了签约。洪炳龙书记为九位“建筑施工专业咨询团队”成员颁发了聘书。

签约仪式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共同谋划院校互动工作。

 

 

版权:城乡建筑学院  地址:福建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电话:0597-2777887  邮编:364021